韶山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因經營管理需要,擬通過競爭性磋商的方式采購法律顧問單位,現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本次項目采購,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2.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3.評標辦法:綜合評分法(以滿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綜合得分最高的報價人確定為中標單位)
4.最高限價:20萬元
5.服務期限:1年
6.服務范圍:韶旅集團本部,韶旅集團所屬各全資、控股子公司及實際控制的企業。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資質要求
1.法律顧問單位必須是獨立經營實體,具有在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經營實體。
2.律師團隊由不少于4名律師組成,且須由一名合伙人或業績卓著的資深律師牽頭。
3.律師團隊專業能力強,牽頭律師應具有十年以上執業經歷,在本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團隊成員精通民商事、勞動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國有企業合規管理、合同審查、民事糾紛處理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
(二)工作要求
選派一名顧問律師坐班,每周提供不少于兩個工作日的服務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律師不坐班期間,須提供微信、QQ在線法律服務。
(三)服務內容
1.對公司各部門、子公司業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2.根據公司的需要,出席商務洽談會議,現場提供法律咨詢。
3.為公司起草、審核、修訂經濟合同、勞動合同等各類合同。
4.為公司起草、審核、修訂合同管理制度。
5.協助公司起草、修訂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法律性文書。
6.根據公司的需要,對管理層進行法律輔導,增強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
7.根據公司的需要,對員工進行專題法律培訓(不少于兩次/年),增強員工的法治意識,保障規章制度得到貫徹執行。
8.根據公司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9.對涉及企業工商管理和稅收法規等法律事務提供指導。
10.定期向公司介紹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并根據顧問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法律建議。
11.參與公司的內部合并、分立,對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進行論證,起草、審核、修訂具體的法律文件,參與談判。
12.參與公司重大招標競選活動,參加項目談判,對招標競選活動出具法律意見書以及協助公司制作項目標書。
13.承諾每年免費為公司代理3個標的額20萬元以下的訴訟、仲裁案件。
14.代理公司進行民事、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的訴訟(若雙方按程序達成合作,則另簽代理合同,費用另行支付)
15.其他由公司安排的法律事宜。
備注:參與公司的股份制改造、資產重組及收購與反收購等重大長期專項,雙方另行簽訂專項服務協議。
三、評審因素及標準
評分項目 | 評 審 內 容 標 準 | |
① 投標報價 | 磋商基準價為所有滿足資格條件且對采購要求進行實質性響應的供應商有效報價的平均值下調5%為評審基準價,其價格得分計40分。 其他供應商的價格得分統一按以下公式計算: [ 1-(|磋商基準價-供應商最后報價|)/磋商基準價]×40 | 滿分 40分 |
② 技術部分 (服務方案) | 評審人員根據各報價人提供的工作服務方案及實施措施,按:1.服務方案的合理性;2.服務方案可行性;3.服務內容的具體性;4.服務方式的靈活性等方面,集體評定各報價人所屬檔次,再由各評審人員在相應檔次內獨立打分: 一檔1—5分:綜合評定一般、基本滿足實施要求; 二檔6—10分:綜合評定良好,方案詳細可行。 | 滿分 10分 |
③ 商務部分 (團隊組成) | 1.擬派團隊人員結構(5分) 能夠組建不少于4人的律師作為責任律師團隊,團隊成員均為該律師事務所的在冊專職律師,且團隊中有2名以上律師具有10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的得5分;5年以上律師執業經歷的得3分。 2.首席律師執業年限(12分) (1)本項目主辦團隊首席律師執業年限20年以上,得3分;10—20年,得2分;10年以下,得1分。 (2)本項目主辦團隊首席律師具備租賃、PPP項目、資產盤活相關成功業績的,每提供一個,得1分,最高得3分。相關證明材料需能證明系該首席律師主辦。 (3)本項目主辦團隊首席律師具備正高職稱的,得2分,具備副高職稱的,得1分,不具備的不得分。 (4)本項目主辦團隊首席律師兼任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其他仲裁委仲裁員、擔任省級(或市級)律協專委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具有建筑工程師、造價師、建造師、注冊會計師情況任一的,每項得1分,最高得4分。 3.擬派坐班律師執業年限(3分) 本項目坐班律師執業5年以上得3分,坐班律師執業3年以上得2分,坐班律師執業1年以上得1分,1年以下不得分。 | 滿分 20分 |
④ 商務部分 (服務響應) | 1.本項目主辦團隊首席律師承諾每月至少現場到采購人處提供一次常規法律服務。如響應文件中不明確響應此要求,本項不得分。 2.緊急事項能在2個小時以內以各種形式響應,并在24小時內出具書面法律意見的,得10分。緊急事項在24小時內以各種形式響應,并在48小時內出具書面法律意見的,得5分。緊急事項在24小時以外響應的,不得分。 3.一般事項能在24小時以內以各種形式響應的,并在48小時內出具書面法律意見的,得5分。一般事項在48小時以內響應的,并在72小時以內出具書面法律意見的,得3分。一般事項在48小時以外響應的,不得分。 報價人的響應文件,應當明確載明響應時間,表述不明確的,不得分。 | 滿分 15分 |
⑤ 商務部分 (相關工作經驗)
| 報價人最近三個年度(2020年4月至2023年4月)擔任國有企業(注冊資本不低于1億元)常年法律顧問的,每擔任一家得3分,滿分15分。 (以申請書中出具的法律服務合同或能清晰反應報價人成功開展法律服務項目的證明文件的數量為依據,且為報價人本項目責任律師團隊業績,非報價人本項目責任律師團隊業績不得分。) | 滿分15分 |
綜合得分= ① + ② + ③ + ④ + ⑤ (滿分100分) | ||
★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投標人須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將作無效投標處理,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 ||
說明: 1、每次評分計算保留2位小數(百分比亦取2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單項評分為無效分,評委須作出解釋,并重新打分: 2.1評分高出規定最高分或低于規定最低分的; 2.2一個計分內容有2個或2個以上計分的; 2.3無記分; 2.4其他明顯不合理記分。 3、評分標準涉及要求提供復印件的,須附相關證書和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相應計分項不予計分。 |
四、報價文件組成
1.報價表;
2.承諾書(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3.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4.單位基本證明材料;
5.單位基本情況;
6.項目負責人簡歷附表;
7.項目團隊情況(后附團隊人員證書復印件);
8.單位主要服務案例情況(后附相關證明材料);
9.單位項目服務方案;
10.其他評審因素及標準中涉及的相關文件資料。
以上資料請密封并加蓋公章,郵寄或直接送達到資料遞交地址。經審查,如提供的資料不實或不符合規范,將喪失報價資格。
五、報價文件提交
請有意向的單位于2023年6月9日17點前,將報價資料送至韶山游客換乘中心411辦公室,并參加競爭性磋商會議。如咨詢相關問題,請聯系劉燦蘋,聯系方式:18673427455。
韶山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年6月5日